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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2-2013年度国家助学金的公告

时间: 2012-11-09 点击次数:


  各校区、各学院、各小班、全校同学:

  学校拟于下周起发放2012-2013年度上半年国家助学金,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银行卡登记及要求:

  11月14日前,受助学生登录学生综合管理系统

  (http://10.255.252.35/Xsweb/)登记银行卡卡号,所登记的银行卡必须是本人身份证办理的且与学籍姓名一致的银行卡,同时保证银行卡处于激活可使用状态。

  二、发放时间安排:

  1、11月14日-11月21日,对提交有效银行卡卡号的受助同学进行发放。

  2、12月中下旬,对未按时提交银行卡,或卡号错误、失效的受助同学进行第二批次发放;对因客观原因(未成年、身份证更换)不能办理银行的同学进行现金发放。

  按照相关规定,国家助学金不得用于充当班费或将其平均分配,受助学生不得将助学金用于请客吃饭,铺张浪费。一经查实,学生处将立即停发并追回已发助学金。

  特此公告。

  学 生 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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