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16级、17级小班:
一、活动时间
11月中旬—12月中旬
二、活动对象
学院2016级,2017级全体学生
三、活动内容
根据活动主题,作品分为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文学类、网络新媒体类。各小班同学可以团队或者个人名义参赛,作品须为作者自创,要求格调高雅、健康向上、创意新颖、主题鲜明。(四类作品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参赛作品由各小班统一收集,每个小班上交的作品数量不得少于2件,且2件不能是同类型的作品,多出作品类型不限。
四、活动流程
(一)组织委员会议
1、时间:11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40
2、地点:4B209
3、参与人员:学院2016级、2017级各小班组织委员。
(二)作品创作及收集
1、在召开组织委员会议之后的20天为作品创作时间。(11月13日—12月3日)
2、各小班负责人在正式活动结束当日(12月4日)将各班作品及校园廉政文化活动作品登记表(附件二)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收集作品地点待定)。要求作品报送时,需要拍照并配上文字说明,照片压缩后与文字说明(Word文档)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1355515490@qq.com。(12月4日)
3、初审:由青年先锋队全体队员对上交作品的内容、形式、数量及附件进行初审,如不符合标准则联系相应班级于1日内补交整改,没有整改视作放弃。
4、投票:初审选出的作品在学院官方微信上进行投票评选。(12月6日)
5、根据微信投票结果以及作品的质量选择出不少于10项优秀作品,审查后进行公示,优秀作品将获得参加学院答辩的资格。
(三)优秀作品答辩
1、每个小班在答辩活动开始前推选两名公信度高的同学(除参赛选手以外)作为大众评委,与学院老师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学共同组成评审团,参与优秀作品比赛评分。答辩活动正式开始前两天将名单发送给年级负责人。
2、答辩过程中,针对作品的创作理念、创意思路、创作过程及与主题的联系等,将进行ppt和作品展示(共5分钟)、提问(3分钟)两个相关环节。
3、答辩结束后,根据得分高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五、评分细则及奖励
青先活动评分细则 | |||
占总分比例 | 评分说明 | ||
微信投票 | 30% | ||
答辩现场打分 | 评审 |
70% | 评审由老师与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评分占现场打分70%,大众评审占30%. |
大众评 审 |
最后评出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奖金2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及优秀奖(奖金50元)。
六、参赛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作者请自留底稿。
2、本次参赛作品不支付稿酬,也不会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3、本次比赛所有作品学院将享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4、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学院青年先锋队所有。
七、负责人联系方式
活动负责人:青先队周芸孜 QQ:15284110258 电话:15284110258
16级负责人:青先队秦凤辉 QQ:1355515490 电话:17360078367
青先队陈 杰 QQ:957602338 电话13258108782
17级负责人:青先队柏婷婷 QQ:1742625494 电话:13219029619
青先队祝茂林 QQ:811847980 电话:18181807530,
附件一:四类作品具体要求
附件二:校园廉政文化作品登记表
学院党建办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