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及各团队: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提炼成果、提升亮点、表彰先进,充分发挥社会实践育人功能,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关于 2023 年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总结工作安排以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3 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材料收取及总结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收取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证明材料;
2.评选表彰寒假社会实践十佳团队、优秀实践品牌项目、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影视图文、“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心得、社会实践院级先进个人。
二、活动对象
在学院立项的团队及参与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的个人。
三、材料上交要求及时间安排
1、团队形式:
(1)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电子档材料上交邮箱:2178933020@qq.com(截止时间:3月2日24:00)
(3)上交材料:
团队 |
成员个人 |
|||
递交材料 |
团队 |
(1)调研报告或总结材料一份【电子档】、《寒假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实践报告》一份(附件4)【电子档+纸质档】 (2)实践过程图片5-10张【电子档】 (要求:jpg格式,像素不低于500万,命名:图片内容+拍摄者); (3)团队内自行通过交流、总结会评定,并填写《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团队参与及推优名单》(附件2)【电子档一份】; (4)媒体报道材料(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截图并附链接,以word形式提交】; (5)其他能反映社会实践开展情况的材料。(如基地协议、表扬信等) |
成员个人 |
(1)实践心得一份,1500字以上【电子档一份】; (2)《寒假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实践报告》一份(附件4)【电子档】 (3)团队成员照片2张【电子档】; (4)根据实践情况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
注:压缩包文件命名“团队名称”即可。
2、个人形式:
时间及地点 |
上交材料 |
纸质档:另行通知 电子档: 2023年3月2日24:00截止。 |
(1)实践心得一份,1500字以上【电子档】; (2)《寒假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实践报告》一份(附件4)【电子档,word或PDF格式】; (3)实践照片2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500万); (4)其他能反映社会实践开展情况的材料(视频等) |
要求: 1.个人形式包括直接以个人形式参与或者以团队形式参与但自愿以个人形式递交后期材料两种情况; 2.个人材料压缩包文件命名为“个人姓名”; 3.小班团支书负责收齐班内个人形式后期材料并组织开展寒假社会实践交流、推优大会,依据会议结果填写《个人社会实践班级推优次序表》(附件3)后将推优次序表和小班个人材料统一打包上交,压缩包命名为“班级”,于2023年3月2日24:00前打包发送到邮箱2178933020@qq.com; 注:凡以个人分散形式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寒假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实践报告》一份(附件4)须有实践地或单位盖章,做实验的同学需导师签字,在盖章处写明原因,同时必须有照片材料。材料不齐全者学院将不予认定此次寒假社会实践。 |
四、评优材料及时间安排
项目 |
上交要求 |
评优标准 |
上交材料 |
社会实践十佳团队 |
电子档材料于3月2日24:00点前发送至:2178933020@qq.com |
参与十佳团队评选需满足评优标准,详见附件1 |
提交《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十佳团队推荐表》(附件5)(电子档)、《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十佳团队、品牌项目汇总表》(附件7)(电子档),文件压缩命名为“团队名称+十佳申报” |
优秀实践品牌项目 |
电子档材料于3月2日24:00点前发送至:2178933020@qq.com |
参与优秀实践品牌项目评选需满足评优标准,详见附件1 |
提交《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品牌项目推荐表》(附件6)(电子档)、《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十佳团队、品牌项目汇总表》(附件7)(电子档),命名为“姓名+团队名称+优秀调研报告” |
优秀调研报告 |
电子档材料于3月2日24:00点前发送至:2178933020@qq.com |
参与优秀调研报告评选需满足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
提交调研报告(电子档)、《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申报一览表》(附件10)(电子档),命名为“姓名+团队名称+优秀调研报告” |
优秀影视图文 |
电子档材料于3月2日24:00点前发送至:2178933020@qq.com |
参与优秀影视图文评选需满足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
提交影视图文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 附件8:影视图文材料提交格式要求)、《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申报一览表》(附件10)(电子档),命名为“姓名+优秀影视图文” |
“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心得 |
电子档材料于3月2日24:00点前发送至:2178933020@qq.com |
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心得评选需满足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
提交《“返家乡”社会实践心得》《附件9》(电子档)、《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申报一览表》(附件10)(电子档),命名为“姓名+社会实践优秀心得” |
五、注意事项
1、本次社会实践评优遵循自愿原则。
2、以多种形式参与社会实践的同学可自行选择评优方式,即可在实践团队内参与评优,也可以个人实践形式在小班内参与评优。但同一实践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能重复评优,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3、参与团队立项在学院的外院同学,上交材料与学院团队其他同学一致,评优评奖在学院进行。
4、未满足以上材料要求的团队和个人不能进行社会实践的认证及评优表彰。
5、个人若参加了两次社会实践,不可以重复评优,也不可以重复加分。
6、疑问咨询:820283583(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咨询群)
实践部李佳雪QQ:2995187749、实践部邵梦迪QQ:2837964041
学院团委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