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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时间: 2016-03-25 点击次数: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初试、复试两级考试制度,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选拔质量,特别是选拔优秀创新人才起着决定性作用。为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学校的复试工作方案安排,特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院(所)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世熔


副组长:周伦理


成  员:邓仕槐   李维彬   伍  钧  朱雪梅   张延宗    


2.成立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科硕、环境工程专硕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人数不低于5人),在学校和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全面负责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资格确定


根据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参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或专业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71300 生态学

285

39

59

083001环境科学

265

36

54

083002环境工程

265

36

54

085229环境工程

265

36

54


四、复试主要内容、形式及日程安排


1.笔试:英语听力(100分,30分钟,全校统一命题)、专业英语测试(100分, 60分钟,按学科专业命题)和专业综合知识测试(100分,120分钟,按学科专业命题),全校统一组织,同堂考试。


听力测试需要携带2B涂卡铅笔和调频耳机,请提前准备。不可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作为收音机使用。


2.面试(100分):包括导师面试和学科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品德、英语口语,由学院复试小组组织。


导师面试考生自行联系所报导师,导师对报考自己的考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学科面试小组。


学科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①口头表达能力;②专业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③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④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⑤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单独组织进行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3.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具体说明

3月24日

09:00-11:30

14:30-17:30

缴纳复试费、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检查学生证或毕业证,验证身份证和指纹,领取复试表)

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20元/生,交费方式如下:

方式一:校区财务处收费大厅(有发票)。

方式二:本校在校生可刷一卡通(无发票)。刷卡地点:成都校区1-105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成都校区一教一楼研究生管理中心(1-105)

3月25日

14:00-17:30

英语及专业综合知识测试

所有考生参加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复试表。

3月25日

17:30-18:10

复试工作安排会议(全体复试生参加)

地点:一教404

3月24-25日

3月28日

体检(需空腹,带一寸彩照)

成都校区: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体检(3月24-26日早上8:00,在正校门口集中坐车前往医院,其余时间考生可自行去医院体检)。

3月26日

学科面试

①071300生态学: 26日下午2:30,地点:三教206。

②083001环境科学、083002环境工程:26日上午8:30,地点:三教600。

③085229环境工程:26日下午1:30,地点:三教600。

3月29日10:00-11:00

心理测试

地点:4C-307,312。

3月29-30日

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详见学院研究生招生网


特别提示:复试报到将再次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和考生身份。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复试报到时又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证明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


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的组成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内容成绩之综合,具体计算如下:


复试成绩=听力成绩×10%+专业英语测试×10%+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下列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分×50%+复试成绩×50%


(初试成绩折算分为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


(三)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公布)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需持相关证件到研招办申请办理加分事宜,若本人未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的精神到指定医院组织进行。


七、录取


1.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


3.导师的拟录取学生数超出学校规定的,进行导师间调剂;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 分或总成绩<60分);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体检不合格;


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含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所引致);


弄虚作假,不诚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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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22日


 


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28-86291233,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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