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支部、各学生部门:
今年暑假,我院广大青年学子紧密围绕“新时代助力改革开放新征程·新青年共筑绿水青山中国梦”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教育效果,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为激励先进,展示各团队和个人社会实践成果,进一步扩大实践育人成效,特开展系列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评选项目包括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社会实践基地、优秀调研报告、优秀摄影图片、优秀“微视频”共七项。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团队
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准备充足、安排合理,实践时间一般在一周左右;通过实践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2.优秀指导教师
能尽职尽责地进行专业、组织工作等方面的指导,受到指导学生、团队和学院的充分认可。
3.先进个人
认真参加实践活动,对社会实践感悟深刻,形成较高质量的实践报告,受到所在实践团队或所在班级的充分认可。
4.优秀社会实践基地
实践基地与学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联系(有书面协议),连续三年以上接受我院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每年暑期接受实践学生数达20人以上,提供实践时间在两周以上,实践项目取得较好成绩。
5.优秀调研报告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学生所撰写的与社会实践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要求主题突出、思路清晰、客观真实,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
6.优秀摄影图片
图片内容真实、生动、清晰,能很好反映开展暑期实践活动的某一主题,或能够反映与暑期社会实践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社会现象等具有一定特色和亮点的场景。
7.优秀“微视频”
“微视频”要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明确的实践主题、真实生动的实践场景,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作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剪辑连贯流畅,有较高画面质量。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团队
实践团队自愿参加报学院审核,学院初评汇总后按名额向校团委推荐。
2.优秀指导教师
教师本人填写《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3)交至学院。
3.先进个人
团队及小班初评后按名额初选后报学院团委实践部审定,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回转专业之前所在学院参评。
4.优秀社会实践基地
团队将基地协议交至学院团委实践部审定。
5.优秀调研报告
团队将调研报告交至学院团委审核并参加评选。
6.优秀摄影图片
团队或小班将摄影图片交至学院团委审核并参加评选。
7.优秀“微视频”
8.团队或小班将“微视频”交至学院团委审核并参加评选。
四、奖励及其他
1.各奖项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2.团队或小班推荐有关奖项时,务必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把评优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
五、日程安排
1.学院总结交流初评(8月31日—9月5日)。请将评优材料(纸质和电子档)于9月5日前报院团委实践部。
2.院团委实践部审核(9月6日—9月7日)。
3.院团委交至校团委审核(9月8日—9月11日)。
3.表彰及成果展(9月15日—25日)。院团委召开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大会,对得奖个人及团队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校团委也将在三校区进行社会实践摄影展示活动。
4.具体材料收取时间见支书群及社会实践交流群通知。
附件:
1. 社会实践新闻媒体分类汇总
2.暑期社会实践各奖项名额分配表
3.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