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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预选赛的通知

时间: 2018-09-04 点击次数:


各指导老师、各参赛团队、全院同学:

为确保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预选赛的顺利进行,现将作品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作品

(一)作品类别

申报作品限于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二)注意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三、作品要求

(一)参赛资格

凡在2018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

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申报要求

1、 作品必须是距 2019 6 1 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 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2 人;凡作者超过 3 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 3 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 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 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对于跨校区或跨学校组队的参赛作品,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的申报单位,即申报在哪个学院或哪个学校名下。不可重复申报。

3.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5.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作品申报

1. 911-12日全天:各团队将作品名单电子版(附件1excle格式)交学院学生会办公室7-1007室双创部值班同学处。

2.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团队将推荐作品材料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双创部值班同学处。需提交三种材料:

1)申报书(附件2)作品电子和纸质版本(一式2份,简装版打印)。

2)作品作者信息统计表电子档(附件4excle格式)。

3.上交作品须符合本次大赛作品格式要求(见附件5

4.学院审核、评审材料以后,将组织重点项目答辩会。

5.20189-2019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自然科学类须提交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须提交社会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A类和B类须提交作品介绍至学院。

五、其他

学校学院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安排相应培训会、中期考核、作品终审会等。

                                                                               学院团委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表格

 

  • 附件【16挑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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